2026年8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这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部门规章,分别从重点用能行业和省级行政区域两个层面,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与消纳责任。
“最低比重”和“消纳责任权重”听起来较为专业,实际上回答的是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重点用能行业需要使用多少可再生能源,各地区需要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提供多大消纳空间。
一、两个目标,分别解决“谁来用”和“在哪里消纳”
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
这项要求主要面向重点用能行业,目的是从消费端明确绿色能源使用责任。最低比重目标分为两类: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
- 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生物燃料等非电利用方式。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则是指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权重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
简单理解,消费最低比重主要压实重点行业和能源用户的使用责任,消纳责任权重主要压实省级行政区域统筹电源、电网、市场和用电负荷的责任。
消费是消纳的最终目的,消纳则为消费创造基础条件。二者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从“发出来”走向“用起来”。
二、“最低比重”不是所有企业执行同一个数字
《办法》没有为所有企业统一规定一个固定比例,而是明确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用能行业,按年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并设置相应过渡期限。
国家能源局在政策解读中介绍,目前已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未来重点用能行业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消费侧重点领域。
因此,企业需要关注的不只是《办法》本身,还包括本行业年度政策、省级实施安排和相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要求。
《办法》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并支持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在最低目标之上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三、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目标,有哪些路径?
1. 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
企业可以根据资源和场地条件,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将产生的绿色电力用于自身生产经营。
这种方式能够使新能源电源与用电负荷直接结合,但项目仍需统筹资源条件、接网方式、负荷曲线和安全运行等因素。
2. 绿电直连
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可以通过专用线路向用户供给绿色电力,实现电量物理溯源。
绿电直连能够满足工业企业、零碳园区、算力设施和出口型企业等主体的绿色用能需求,也需要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处理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和费用结算等事项。
3. 绿证绿电交易或划转
企业可以通过绿电交易获得绿色电力及其环境价值,也可以通过绿证交易、划转等方式完成相应核算。
《办法》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使用考核年度生产电量对应的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基本凭证进行核算。这进一步强化了绿证在绿色电力消费认定中的基础作用。
对于非电消费,企业还可以通过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等方式完成相应目标。
四、从年度目标到季度监测,政策如何形成闭环?
《办法》建立了按季度监测、按年度评估的管理机制。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的实施情况按季度开展监测并公布;同时按年度组织完成情况评估。
对于未完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有关部门将督促其在指标公布三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或其他市场化交易方式补充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将按照规定予以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重点监管。
对于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也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绿证交易补充完成,并提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电网建设和市场价格机制等改进举措。
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消费和消纳不再停留在倡导层面,而是形成了目标下达、过程监测、年度评估和后续整改相衔接的实施机制。
五、新规将给新能源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1. 绿色电力需求将更加明确
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责任逐步明确,有助于形成更稳定的绿电和绿证需求,为新能源开发建设拓展消费空间。
2. 产业园区将成为重要实施场景
园区通常集聚多个用能企业,具备统筹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可调节负荷、绿电交易和能碳管理的条件。随着消费责任落实,零碳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绿电直连等模式的应用价值将进一步显现。
3. 项目开发需要更早考虑负荷和消费责任
新能源项目不能只研究资源和建设条件,还要分析区域消纳能力、用户用电需求、绿证归属、计量核算和市场交易方式。消费侧需求与电源侧开发之间的联系将更加紧密。
4. 能源管理需要更加精细
企业需要准确掌握自身能源消费结构、绿色电力来源和绿证核销情况,为目标完成情况核算提供可靠依据。数字化能碳管理、用能监测和绿色电力溯源将成为重要支撑。
六、从“扩大供给”走向“供需协同”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长,推动绿色电力充分消纳,需要供给侧和消费侧共同发力。
《办法》一端连接新能源项目、电网建设和省级消纳责任,另一端连接重点用能行业、产业园区和终端能源用户,进一步完善了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费之间的制度链条。
结语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制度的核心,不只是要求“多用一些绿电”,而是通过可量化、可监测、可核算的方式,将绿色能源消费责任落实到重点行业和地区。
随着年度目标、地方实施方案和行业配套政策逐步落地,绿色电力将更加深入地进入项目投资、节能审查、生产运营和能源管理环节。
新能源发展的衡量标准,也将从“建了多少”进一步拓展到“消纳了多少、消费了多少、绿色价值是否得到准确体现”。

